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靖边县人民东路排水雨污水管道 穿越G65包茂高速靖富段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ZDDBG31448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610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靖边县人民东路排水雨污水管道 穿越G65包茂高速靖富段 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人民东路排水工程雨污水管线下穿包茂高速施工许可的函》(靖政住建函〔2023〕1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
一、同意靖边县人民东路排水工程管道穿越G65包茂高速方案。项目污水及雨水管道在桩号K416+700处下穿包茂高速公路,交叉角度约90°。穿越处采用泥水平衡法顶管施工,雨水管道采用D1350,污水管道采用D1200,管材均采用Ⅲ级钢筋砼钢承口管,顶管长度120m,两管净距3.0m,顶管顶部距离路面最小净距为5.03m,两处管道共用工作井及接收井,净尺寸分别为9.0m×8.0m×5.0m(井深)、7.0m×7.0m×5.0m(井深)。工作井及接收井基坑外侧距离包茂高速围栏边界均大于18m。本工程工期36天。
二、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前,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进行施工备案。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监管。
(二)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高速公路路基沉降进行监测,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四)顶进完成后及时进行工后注浆,并对套管外围进行雷达探测,保证管道周围密实;两侧基坑应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在穿越段设置明显标志牌及警示牌。
(五)施工完成后,对损坏的高速公路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
(六)加强管道的日常检查及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管道设施完好。
(七)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主动配合做好迁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7年7月17日